钢笔的自述说明文
大家都有写作文的经历,对作文很是熟悉吧,尤其是在作文中有重要意义的说明文,说明文有的是以时间为序,有的是以空间为序;有的由现象写到本质,有的由主写到次;有的按工艺流程顺序来说明,有的按事物的性质、功用、原理等顺序来说明。优秀的说明文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?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钢笔的自述说明文,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。
当我睁开眼,周围一片黑暗,根本找不到眼神的聚焦点。记忆如潮水般向我涌来,带着历史翻滚的气息。
我是一支年逾百岁的钢笔,见识却不多,唯一见过的美景便是那宽广辽阔的包容万物的大海。为什么一百多年就只见过大海呢?活了这么久不应看尽世间繁华么?可,哪有什么繁华。我出生时正值中国最黑暗的时期,能好好活下去便是万幸了。我的第一个主人是个留学日本的学生,严格来讲,我的祖籍是日本;但,我更愿意相信自己是一支中国的钢笔。后来,留学生的儿子举家迁离日本回到中国,就是在那时候,我见到了大海——波澜壮阔,孕育着无数生物,甚至连月亮也被包括其中。如果能像海那般有用处就好了。回了中国,我便被随意丢弃在角落,与老鼠为伴,与灰尘聊天,也时常盼着谁能发现我,将我拾起。
不知过了多久,一个男人将我拾起。一大堆人围着我观察惊叹,那个男人故作严肃地清了清嗓子,抬手往下压了压,示意人们安静,说道:“这钢笔看着是一百多年前的绝版货。既然是我发现的,那就归我了。”
于是,我便被装进了一个黑匣子。我回忆完一生的经历,只听啪嗒一声,锁开了。一个小男孩把我取出来,对着身边的同伴说:“这钢笔果然很好看,怪不得我爸拿他当宝贝呢!我要带到学校去。”
我被装进笔袋里待了一整夜。第二天,这小男孩上书法课时,将我取出,炫耀似的转了一圈,装上墨水。我体会到了一种崭新的奇特的感觉,而我的记忆也正在慢慢地活过来。我再次成为了一支有血有肉的钢笔,哦,不!是一支拥有灵魂的钢笔。我感受到了久违的快乐。
最终,又是啪嗒一声。我的身体散架了,可我的思想却在这最后短短的几十分钟内起死回生。
大家好!我是一只钢笔,我有许多兄弟,比入铅笔`自动笔`水彩笔`圆珠笔等等......都是我的兄弟.
我和兄弟们都住在文具店里,有一天,文具店里来了一个小男孩要买钢笔,这就是我的小主人花了五元钱把我买走了。在这一年中我非常的高兴。小主人很喜欢我,我身上脏的时候他会帮我洗一洗,小主人高兴的时候,还会把我拿在手里绕来绕去,我开心极了。
突然有一天,小主人又买了一只比我更漂亮的钢笔,小主人把我扔进一个旧笔袋里,里面黑乎乎的,又脏又乱,我在里面又孤独`又害怕,小主人拿着漂亮的钢笔在写作业,一天小主人写着写着,那只钢笔突然坏了,他非常着急,因为作业刚写了一半,小主人急得满头大汗,可他急中生智,又想起了我,他急忙把我从袋子里拿找出来,又用我写作业了,我比以前更加买力了。当我帮小主人完成作业时,他高兴的把我举起来,小主人也知道了那只外表美丽的钢笔,只是个华而不实的东西。我虽然外表没它美丽,但我是一只很实用的钢笔。
我是一支漂亮的钢笔。我的头上戴着一顶高帽,就像厨师戴在头上的那种,这个高帽可以防止我的笔尖摔坏,还可以让墨水不流到其它物品上,把其它物品弄脏。我穿着一身黑色的衣服,衣服上有一只可爱的小花猫,小花猫的两只眼睛炯炯有神,它注视着前方,好像前方有什么猎物似的,又好像在时刻提醒我的主人要写好钢笔字。
想要知道我的由来吗?告诉你吧,那还是在三年前,当我静静地躺在百货大楼的货架上时,我的主人发现了我,看着我漂亮的外型,他一下子就喜欢上了我,就把我带回了家。直到现在我已经陪伴主人从一年级走到了四年级,想到这里我就感到特别自豪。
别看我的个子小,其实我的作用可大的了。每当主人要写钢笔字的时候,我总会尽心尽力地为他服务。主人只要轻轻地拔开我的笔盖,用笔尖在纸上轻轻一划,墨水就顺畅的流出来。主人写出来钢笔字还很漂亮呢。有一次还得到了老师的表扬,看着主人神气的样子,我的心里也美滋滋的,我想:主人的字写得这么好,里面也有我的功劳啊!
我是一只帅气而苗条的'钢笔。有一天,我被送到了一个名叫小明的小主人家。
我的样子可漂亮了!我穿着一身乌黑发亮的外衣,戴着一顶雪白的帽子,像一位杉杉有礼的绅士。
我的用处也很大。墨水从我的嘴里不断的流出来,构成了一张张优美的文字。小主人每天都用我来写作业,等我“饿”的时候,还经常“喂”东西给我吃,把我喂得饱饱的。他的妈妈也用我来批改作业,他的爸爸还用我来写文稿。可是,虽然有那么多人爱惜我,给我东西“吃”,给我“洗澡”,但还是有少数人不爱惜我。比如小主人的弟弟,他常常把我含在嘴里,把我英俊的外表弄得脏兮兮的,而且用尺子在我身上刮来刮去,把我疼得生不如死,惨不忍睹。还把我那乌黑发亮搞得乱七八糟。我可伤心了,可谁能听到我的心声呢?
就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候,小主人跑过来了。他看见了我,然后指着弟弟,厉声对他说:“弟弟,你不能这样损坏钢笔,你应该爱惜钢笔。如果你是钢笔,小主人用尺子刮你,把你放到嘴里含着……你会什么感受呢?”小主人的弟弟听了哥哥的话,惭愧的低下了头。这时,我觉得我是全世界最最幸福的钢笔。
我就是这样一只漂亮而实用的钢笔!
嗨!大家好!我是历史悠久的钢笔。我的老祖宗在10世纪便诞生了。如今,我们钢笔家族的成员也甚是繁多。如英雄、永生……而我则是这千万种钢笔中最方便的一种——“爱好牌”墨囊式钢笔!下面就让我来写一篇“自写文”吧!
我全身上下成流线型,头戴一顶略圆的“半锥帽”,在那长长的“帽檐”上用英文刻着“爱的故事”。我想,这大概意味着我和小主人之间会有一段美好的回忆吧!
我的“皮肤”也很好看哦!上面刻画着一对可爱的小朋友,他们正手牵着手,淡淡地微笑着呢!在他们头上的那片天空中,漂浮着可爱的心形气球,还有五颜六色的云彩。怎么样?漂亮吧!光这身“皮肤”,就让我的兄弟姐妹们羡慕了好久哦!
再来看看我的“面孔”吧!我的“嘴”由两块金属片和一块塑料板制成。两块锋利的金属片紧紧地贴在一起,为了方便书写,人们还在铁片后面贴了一块塑料板,使书写更加流畅了。在我的喉咙下方,有条粗粗的“项链”,它使帽子紧紧地扣在我的头上,这样小主人无论将我放在哪里都安然无恙!
你可能会想,我是怎么写字的呢?那我就带你来看一看吧!来,拧开我的身子,看见那根连接着我喉咙的又粗又长的管子了吗?那便是我的命根——墨囊啊!墨囊上的防漏珠弄破后,便可以通过喉咙中的“气管”将墨水运送到笔尖,这样,便可以流畅地写出字来!这些黑水足够小主人用上十天半个月!而那些笔胆式、针管式的钢笔,由于储墨量少,因此每天都要吸墨,比起我——墨囊式钢笔要麻烦多了!因此,储墨太少的钢笔常常会在关键时掉链子,比如同学们考试时,刚做到一半的时候墨水“弹尽粮绝”,急得同学们犹如火烧眉毛一般。而我只需从文具盒里取出一个黑囊往钢笔上轻轻一按,便又可以“重上战场”!
如今,我已成为众多中小学生眼中最受青睐的文具,在大大小小的商店里都有我的身影。我不仅很实用,还很便宜,只售5元哦!还等什么?快来把我买回家吧!
大家好,我是一只来自美国的文具有限公司的英雄牌钢笔。
我的身材又瘦又高,像一根小树枝,我的身上有一件黑亮亮的大衣和一顶大黑帽,帽子的头上还有一个像舌头一样的东西,我还要告诉你一个小秘密,那就是我的帽子里有一个又小又尖的小脑袋瓜儿。
我每天给小主人吐黑墨写字,有时我还会吐蓝墨汁和红墨汁呢。我还有一个工作就是吸墨汁。每到我肚子里的墨汁吐完了,我就立马罢工了,小主人见我罢工了,就把我的大黑衣脱掉,然后小主人拿来了一瓶黑墨汁,把我的头朝下浸在墨汁里边,我立即拿出我的吸墨大法,一吸我的肚子一下子就变大了。然后,我又吐墨给小主人写字了。
因为这一点小主人就特别喜欢我这只钢笔,每天晚上,小主人老是把我一个人睡在一个房间,别得橡皮、铅笔、圆珠笔、尺子……它们每天挨挨挤挤地睡在一个房间里面,大家都很羡慕我的幸福生活。
当然我也想大伙们也有跟我一样的生活。
大家好,我是钢笔,是小主人学习上的好帮手。我呀,长得可漂亮了。
我穿着一身金黄色的外套,上面带着可爱的小鸭子图案,还有几颗闪闪发光的小星星。拔开我的小帽子,你会看到锋利的笔尖,拿着我还可以自卫呢。如果脱掉我的外衣,你就可以看到我的小肚皮啦,嘻嘻---真让人家难为情呀。我的小主人很喜欢我,每天都把我喂得饱饱的,而我也很听话,每天都帮助小主人写字,有了我,小主人可以好好的完成每一项作业。小主人很爱惜我,每天放学回到家里,第一件事就是把我身上的灰尘细心地用小手帕擦干净,如果有破损的地方,就赶紧修好,这样,我每天都可以漂漂亮亮的陪着她学习了。
有一次,我一不小心摔在了地上,这下可把小主人吓坏了,她赶紧把我捡起来,仔细的检查了一遍又一遍,生怕我被摔坏了。从那以后,小主人对我更加珍惜了。
瞧,小主人多爱我呀!
Hello!我是一支钢笔,我十分漂亮,头上戴作一顶金黄色的帽子,我穿着一件华丽衣服,身上有各种各样的图案,上面有几排金黄色的花纹,还有雍容华贵的彭州市花—牡丹图案。我的家族人多得不计其数:毛笔爷爷、粉笔妹妹、铅笔弟弟、彩笔阿姨等。你可别小看我哦,我在家里排行老二,因为我的服装华丽、高贵,像一位礼貌的绅士,自然而然大家都叫我“开心果。”
在一个皎洁的月光下,城市安静极了,好像全世界都进入了甜蜜的梦想,寂静的草丛传来了蛐蛐先生凑出的小提琴优美的琴声。而在一个角落里,那里更热闹,那就是我们家族别开生面的大聚会。瞧,毛笔爷爷掠了掠胡子,笑眯眯地对大家说:“我们今天不止是吃喝玩乐的,还要来谈一谈我们大家族的悠久历史,看看谁的知识广泛!”他的话音未落,铅笔就耐不住性子,抢过了麦克风,就说:“我知道,我的祖先是石墨笔,我是由它演变而来的!在罗马时代人们用刀在龟甲上刻字,用石墨笔在墙上书画,现在我们铅笔的种类越来越多,不仅有软硬、粗细之分,还有自动铅笔和软橡皮头铅笔。”场下的观众听的津津有味,大家不时点头称赞,传来了热烈的掌声和雷鸣般的喝彩声,只有脸红脖子粗圆珠笔气呼呼的坐在位子上,他跑到讲台前抢过麦克风,轻蔑地问:“既然知识渊博,那你知道我们的祖先是谁?”“这个…这个…”铅笔摸着头使劲地想。场下的观众三个一群、五个一伙,议论纷纷。这时,毛笔爷爷来解围,和蔼地说:“孩子们,早在人们过着原始生活时,我们最早的祖先就出现了,那就是原始人用来做记号的树枝与尖石子,随着人类社会的进化,我们也在不断的变化。奴隶社会时,有了刀笔、石墨笔,到了秦汉时期,我诞生了,随着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,你们运运而生,闪亮登台了。由于你们经济适用,在哪儿都见得到你们的身影。”毛笔爷爷拍拍我的肩膀,“特别是我们笔中的骄子钢笔,它实用美观,书写流畅,携带方便,品种繁多,被人们喜爱!”
爷爷的话特别让我自豪今天的聚会,我了解了我们笔家族更多的历史,我还要用实际行动为人类做更多的贡献。时间不早了,我要睡了,“bay――bay!”
我叫钢笔,我的身材非常棒。不是橡皮那种矮冬瓜体形,也不像文具盒大哥那样魁梧。我很苗条,还很漂亮、可爱。我的身子上有米奇的图案,它是我的脸,米奇老是笑眯眯的,结果我也整天笑眯眯的。有谁像我这样整天高高兴兴的呢?
我的手不长在肩膀上,而是长在我的帽子——钢笔盖子上。当然,我的手没有人类的灵巧,它就是一个小挂钩,让我可以紧紧抓住小主人。这样,我就不会从小主人身上掉下来了。
我的嘴巴——笔尖,藏在笔帽里,有了笔帽把关,我就不会乱说话了。主人想要说什么,就拔开笔帽,露出我的“嘴”,我就在纸上根据主人的指示“畅所欲言”。
肚子饿了的时候,我不吃肉,不啃汉堡,不喝饮料,只喝墨水。只有我喝得饱饱的,才能为小主人好好工作。人们都说,肚子里有墨水的人学问大,我满肚子墨水,我的学问是不是很大呢?
我是主人的好帮手。每当主人想偷懒时,我热情的笑容就会鼓励他,让他写完作业。主人非常喜欢我,让我在文具袋里住单间,使挤在另一间屋子里的8支铅笔和2块橡皮,对我又羡慕又嫉妒。
这就是我,小主人的好帮手——一支长得很帅的钢笔,大家喜欢我吗
我是一支钢笔,外面是蓝色的,印着卡通人物。用铁制成,吸水装置是针管式的。是众多钢笔中的一员。20xx年11月11日,我被小主人买回了家。美好生活开始了!
我记得我的“身价”是8元。比较便宜。所以到小主人文具盒的时候,十几块、二十块的钢笔都开始笑我。我没理。因为我知道,每一支笔在主人写字时都要积极配合,要不然写出的字就会粗一笔细一笔。所以,我断定,嘲笑其他物品的,八成是游手好闲、好吃懒做。我身价便宜,出身不好,基础也差,只能靠自己,才能胜过他们。
人都有个“喜新厌旧”的习惯。所以,小主人在写生字作业时第一次拿起了我,给我吸墨水,开始写字。
次日,当本子发下来时,小主人得了99分。他很高兴,便喜欢上我了。
此时此刻,我才明白,官场无处不在。全都在“争宠”。连钢笔也一样,利用各种手段让主人用自己。我怎么也不知不觉卷入了这场斗争中了呢……
还是一条理——勤奋,哪怕基础比别人差一些。我就“倒时差”。你可能会问为什么。因为有些伙伴是白天生产的,有些是晚上生产的。我是在凌晨一点生产的,所以晚上清醒,白天睡觉,和人的生活习惯刚好相反。所以我尽量把自己变成晚上休息,白天清醒。
功夫不负有心人,期中考试,我的“足迹”遍布了语文、数学、英语试卷。我很兴奋,别的文具也对我刮目相看,以往嘲笑我的也向我致歉。
我就这么一直被用到了学期末,马上考试时,一支新钢笔出现了,造价五十多。挺直了腰板写字,兢兢业业。我便被淘汰了,遗憾……
我现在正在小主人的笔筒里。小主人不太用了,因为我有很多方面不如别的笔强。但我可不这么认为,我还有机会,那就是考试时。考试时小主人会拿很多笔,备用。那时候,我就该大显身手啦。经过一年的休养,我的身体、能力、状态都有了很大恢复,就等考试来到了!
我睡着了。
醒来时,我才发现自己在文具盒里。怎么会呢?一打听,原来刚刚考过试呀!我怎么一直睡过去了?小主人拿起了我,放回笔筒。唉!睡的时间太长了!我靠着笔筒,等待着下一度轮回……
大家好!我是钢笔,对于现在的发展,我越来越不受小朋友的欢迎,随即我的同伴也渐渐变少。为什么你们只看到我的缺点,却没有发现我的优点呢?就连我的小主人都抛弃我……
那是个阴晴不定的一天,老天爷总不开脸,通灰色的云层,像一块砖头压在心上,能痛快吗?正在帮小主人写字的我也不知怎么了,体内的血液一直在往外流,把小主人的手弄得脏兮兮的,这种情况谁不生气呢?皱起眉头的小主人直接把我拿去大街上一扔,连个安身之地都不给我!我的心经小主人那么一摔,碎了……这时的老天爷也不放过我,脸也越来越黑,雨姑娘自然也是幸灾乐祸,大雨就这样倾盆而下,雨滴无情地打在我的身子上,雨水涌入我的嘴里,也不知有多苦涩。可现在的我已经尝不出那种苦涩,因为被主人抛弃的痛,再痛不过了。泪水自然也被这突如其来的雨给催醒了,泪与水融合为一体,几乎没有人能分辨出来了吧,他们看到的是我黑色的血液在不停地流淌,我被过路人踩来踩去,但我仍顽强地坚持着,因为我依然坚信,人类不会总是冷漠的……
我醒来了,在一张纸上,周围十分陌生,这是天堂吗?很漂亮的样子呢。一个中年男子走了过来,他把我装进一个皮夹里,在黑乎乎的世界里,我仍庆幸我没有死!看来是那位好心的先生把我带了回来,我发誓以后一定会好好的做事,不会犯同样的错误!
不知过了多久,眼前一亮,新主人把我拿了出来,放到一张有“合同”大字的纸上,上面是密密麻麻的字,这是我第一次给新主人签合同,一定要认真签,给他留下好印象!签好后,对方感叹:“老兄,你这只钢笔不错,笔走龙蛇,离而不绝!你看我花一笔价钱来买,你看如何?”我本以为这个新主人会很爽快地答应,心里有些失落,可没想到他摇摇头,在那瞬间,我仿佛看到希望,我未来的希望!果然没错,世上还是有好人的,我不后悔的当初的决定,要不是那个小主人把我丢了,我还不会遇到这个主人呢!要不是我当初坚持下来,也不会遇到那么好的主人!
读者们,你们明白了吗?只有真正喜欢我的人,才会拥有我最大的价值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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